新京报讯(记者 张静书 通讯员 马玉婷)随着城市社区管理进入“精细化”阶段,居民之间因公共空间使用、智能设备安装、个人隐私保护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。纠纷类型日趋复杂多样,成为影响社区凝聚力和稳定的突出问题。近日,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,针对这些困扰居民日常生活的法律难题,发布了四个常见案例,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了明确的司法指导。房山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军在通报中表示,近三年来,随着城市社区管理向“精细化”转型,法院受理的相关居民纠纷案件不仅增加了纠纷类型逐年增多,但纠纷类型也由单一纠纷转变为多领域相互关联、涉及多个主体的复杂形式。 “过去,居民可以容忍一些小事情,比如走廊里堆放的东西、轻微的噪音,但现在他们更愿意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”陈军表示,一方面体现了居民维权意识的觉醒,另一方面也暴露了管理升级与居民需求的不匹配。陈军甚至查到,当前社区纠纷呈现出纠纷复杂多样、矛盾调解难度大、存在群体传染风险等显着特点。此类纠纷从传统的财产和邻里纠纷扩展到公共空间分配等新领域。它们经常触及居民“衣食住行”的根本利益,呈现出“四经济利益、情感对立、法律认知、权利秩序的“双重交织”,个体意见分歧易导致群体模仿。针对这些问题,房山法院经过调查,通过了制度管理建议。通过“自治+德治+调解”三重方式,强化本土资源管理组织,减少纠纷“聚集性群体”;拓展司法职能,通过法官工作站提供秩序化司法服务,开展巡回审判,注入专业力量。随后,房山法院长阳人民法院院长万惠兵发布了四个常见案例,既厘清了法律边界,又深入阐释了法律逻辑。后判断。在“陈女士因未缴纳物业费而无法参与车位抽签”一案中,法院认为,小区车位的租赁是业主共同共同管理的事项,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。物业公司未经法定程序以缴纳物业费为由限制业主权利,违反公平自愿原则,侵犯了业主共有份额的合法权益。法院判定该限制无效。在“遮盖共用空调,防止邻居使用”一案中,法院认为,空调室外机平台特征的界定必须遵循“共有为原则,独占为例外”的规则。提醒周边各方秉持与邻为善的理念,模糊邻里关系。合理使用和未经授权的工作之间的界限。万惠兵提醒,无论是物业公司的经营权、业主的产权,还是人身安全需要,都必须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授予。构建和谐社区,需要每个成员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,保持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和对公共政策的尊重,以劳动一致、生活方便、和谐互助、公平合理的方式处理邻里关系。编辑刘谦 校对陈迪彦